作者: 記者張中昌、彭禎伶╱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19日 上午5:50
工商時報【記者張中昌、彭禎伶╱台北報導】
金管會昨(18)日提出「保險安定基金採差別費率方式計提」方案,將從7月開始實施,其中為緩和影響較大的壽險業,確定分四年逐步提高費率,由現行的0.1%慢慢達到平均費率0.21%;產險業則是一次到位,但平均費率會與現行水準相當。
據悉,對於壽險業的調整方向,金管會原希望分三年把平均費用提高到0.2%,但壽險公會認為衝擊太大,提出分五年緩步提高,最後經金管會考量,決定採分四年時間提高。
保險局官員表示,未來會依照「資本適足率」、「經營管理績效指標評等」,將產、壽險業者分為六級,各適用不同的提撥費率,像產險業者第1級至第6級,費用分別為0.18%、0.2%、0.23%、0.27%、0.32%和0.38%。
至於壽險業者在方案實施首年,第1級至第6級的提撥費率分別為0.113%、0.123%、0.13%、0.143%、0.158%、0.175%,但到2017年前,每年費率都會逐步提高。
目前產、壽險業每年提撥至安定基金的金額,分別約2億元與18億元,由於調整作法後,產險業整體平均費率與現行水準相當,因此會維持約2億元,而壽險業提撥金額預估第一年會增加6~7億元。
官員表示,未來每年5月底前,安定基金會通知各保險業,該年7月至次年6月適用的提撥率等級,業者再依適用費率繳納。
官員強調,實施差別費率的作法,以長期而言,比較符合差異化管理的精神,也能有效引導業者降低經營風險,並自行建立良好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等,而這波調費率之後,會實施一段時間,再視經濟金融情勢變化,適時檢討、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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