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未告知病史舌癌亡 保險免賠

中央社 – 2014年2月22日 下午2:44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2日電)一家保險公司認為王姓男子簽約時,未據實告知舌頭有白斑一事,最後雖因舌癌死亡,仍拒絕理賠。最高法院判決保險公司免賠。

根據判決書指出,王姓男子於民國99年8月間向保險公司投保新台幣300萬元的壽險,他於101年2月間因罹患舌癌身故後,保險公司認為王男在投保前,未據實告知舌頭有白斑一事,影響保險公司對危險的評估,因此解除契約,不予理賠。

身為受益人的王男2名子女指出,父親投保前曾前往牙醫求診,但並不知道白斑有惡性變異為癌症的嚴重性,才在簽保險契約時,對有關「過去二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的書面詢問勾選「否」,保險公司解約於法不合,請求理賠。

法院一審判決保險公司理賠,但二審認為,當時牙醫發現王男舌頭上有白斑,已慎重告知並建議他至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保險契約為最大誠信契約」,二審認為王男違反告知義務,判決保險公司解約有理,不用理賠。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10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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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訂借貸團體保險三原則

作者: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20日 上午5:50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銀行投保借貸團體保險是否合乎金管會規範?保險局訂出三原則,一是必須符合「團體」定義;二是保險費必須由銀行繳交,不得轉嫁給房貸借款人;三是保險金額應以債權為限。

所謂借貸團體保險,是銀行為了確保房貸債權,將房貸客戶作為被保險人,銀行自己為保單要保人,一旦借款人中途身故,無法還款,保險公司會理賠一定金額,清償銀行的債權,讓銀行不必去執行房屋拍賣等程序。

但先前金管會曾發函,所謂房貸壽險,不能強迫房貸借款人投保,不能作為房貸借款與否的依據,同時借款人必須是保單要保人。

先前實務上多數是銀行為要保人,但被保險人即房貸借款人,要跟銀行多借一筆錢來繳清保費,被金管會認為不合理,所以要求要保人必須由銀行改為借款人,銀行方面則認為如此一來,借款人隨時可中止保單或更動受益人等,債權無法保障。

因此現在又有壽險公司推出借貸團體保險,由銀行擔任要保人,房貸客戶作為被保險人,向金管會循問此種保單是否合規。

保險局回覆,這種保單首先必須符合團體的定義,即所有被保險人是向同一家銀行借款的客戶;第二是保險費必須是銀行支付,不能用各類名義轉嫁給借款人,第三則是保險金額必須以債權範圍為限,例如保單中每位客戶的借款金額不同,保險金額也因人及其債務金額有所不同,但保額不能超過被保險人的借款總額。

保險局表示,若符合三大要件,則這種借貸團體保險可符合先前的相關規定。

另外,對於醫療險中的急診、救護車理賠金,保險局也要求各保險公司必須採「實支實付」方式,同時是否給付日間住院,也必須在保單中明訂,這項新規定,預計今年5月1日生效,之後新的保單都必須採此規定,舊有的長期保單則不受影響。

先前有保戶為達到急診理賠標準,硬要在急診室待上6或8小時以上,未來各公司新保單會明訂理賠標準,朝實支實付及必要性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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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間住院晚上回家睡 保險公司拒賠敗訴

作者: 記者饒磐安╱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4年2月14日 上午2:41

許姓男子投保醫療險多年,前年罹患憂鬱症日間住院一百五十六天,申請一百廿二萬多元保險理賠。保險公司認為僅日間住院不算住院,只給付卅五萬多元。但法官認定,日間住院是精神病患特殊治療方式,且契約未限定全天住院才算住院,判保險公司再給付八十多萬元補足差額。

許姓男子提告主張,他依醫師建議並依醫院規定辦理住院,接受各項心理及藥物治療,完全符合契約中的住院條件,保險公司應付他住院保險金。

保險公司答辯,雙方保險契約中所稱的「住院」,必須是入住醫院治療;依社會通念,住院應該是「全天入住」,並暫以醫院為起居場所,由住院醫師隨時待命及定期巡查,護理人員密切監控病情,隨時調整治療方式。許的日間住院只有每天日間七個半小時,並無實際占床,也未在醫院過夜,不符契約規定的住院要件。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日間住院是精神病患特殊的治療方式,藉日間生理與心理治療、訓練及給藥,復健患者的精神狀態,並隨時視病況調整治療方法,醫療目的與功能與一般住院相同,應視同住院;且許姓男子與保險公司的保險契約中,並未限定須是全天候住院治療才算住院,保險公司應如數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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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資產家族 善用短期繳費還本終身險

作者: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14日 上午5:50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一張保單三代用,分期繳費、還本終身壽險近期又有走紅趨勢,國泰人壽近期即訴求馬年理財第一招,即七年期繳費、繳費期滿後每年以基本保額還本20%,直到終身的壽險保單,適合保守型的高資產族,替自家小孩投保,每年自己及小孩可領年金,最後保單可作為傳家寶給孫子。

這種保單已推出多年,但在金管會控管類定存保單、躉繳儲蓄險後,各家公司也強化宣傳此類保單,作為高資產族的另類選擇,躉繳及二年期繳費的部分今年都已停售,目前各家公 司最短繳費年期多數是6年或7年,另外也有10年及20年繳費的部分。

國壽表示,2012年新契約件數成長最多的是個人遞延年金,而這種還本險即有類似年金的功能,可每年還本,如其鑫想事成,即是7年繳費期滿後,第8年開始以基本保額的20%年年還本,壽險保障也提高為9倍,這種保單受到不少高資產、保守投資型客戶喜愛,做為其資產配置的工具之一。

新光人壽亦有此種保單即增好鑽,有6年繳費及7年繳費的方式,繳費期滿後,也是基本保額的20%還本,與國壽的保單架構類似。

另如富邦人壽、南山人壽、中國人壽也都有類似保單,但多是6年期,南山人壽訴求保單第2年度就開始還本,每年以基本保額的5%給付,繳費期滿後就是保額的20%還本。

中壽則是有6年、10年、20年繳費,繳費期滿後則是每年以基本保額的18%還本,富邦人壽則是繳費期滿後以基本保額的16%還本,這3家壽險公司的保額增幅各不相同,如南山人壽是每年以10%單利增加,中壽則是分不同保單年度有1至3倍保額,另外加每年10%單利增加的部分。

這類保單在繳費期間通常是保費多於保額,如每1萬元保額,通常1年保費要1.2萬多元,1年要還本10至20萬元,則保額至少要50至2100萬元,1年要繳的保費也就在數十萬到上百萬元之間,6、7年下來,也強迫存下數百萬到上千萬元,主要都是保守的高資產族來運用,而各家公司也有不同的保費折扣,如轉帳加上高保額,最高有2至2.5%的折扣。

這類客戶多會以第二代為被保險人,每年還本金則可以給自己或小孩留學或旅遊之用,身故理賠金則是給第三代,因此名為1張保單三代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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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歲錢買保障 孩童保險3步驟

作者: 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7日 上午5:50

工商時報【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農曆春節期間,小朋友都會收到長輩發給的紅包,壽險業者建議,如果父母擔心小孩尚不會用錢,在代為保管的情況下,可選擇補強其保險保障,尤其若是想善用年紀輕,投保保費較低的優勢,更能透過「醫療、手術、傷害附約」三步,先建立基本保障。

根據統計,國內0~4歲的小朋友,每年入院件數約逾19萬,而5~9歲的小朋友的入院件數也超過8.4萬,可見平均每天有逾750名0~9歲民眾住院,妥善規畫醫療險,才能分散小朋友的健康風險。

保德信人壽表示,選擇醫療險商品時,若有日額給付的機制,能讓小朋友有較佳的住院環境,同時家長還可考慮提供加護病房保障的醫療險,能讓保障更穩固。

另外,目前部份醫療險商品,有加入幼童特定傷病項目保障,像孩童一旦罹患腸病毒感染、日本腦炎、麻疹、百日咳等好發疾病,可額外請領幼童專屬保險金。

除了住院的醫療保障,補足子女的手術需求也可減輕父母負擔,中國信託人壽就認為,手術險是父母轉嫁子女健康風險,以及收入受影響的保障工具,在規劃時可留意手術保障項目是否全面。

像是投保時提供終身最高1,600倍的手術醫療保障,投保保險金額為2,000元,便等於把紅包壓歲錢變成320萬元的手術專用醫療帳戶。

至於孩子活動力日益變強後,父母難免也會開始擔憂,一旦照顧不慎會造成遺憾,因此父母除了為孩子準備醫療保障,也應補足意外險與意外醫療。

中國信託人壽指出,醫療險主要是針對「住院」才有給付,而意外醫療對於因意外導致的門診就醫也有提供給付,可使孩童的保障更完整。

據瞭解,目前市面上也有醫療險商品針對孩童意外加強保障,除了首創將幼童容易罹患的特定疾病納入保障,也針對幼童發生骨折傷害及食物中毒另外給付保險金,可讓孩童的醫療照護更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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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空窗期 3類保險不可斷

作者: 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7日 上午5:50

工商時報【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年後有意轉職的上班族,若面臨收入可能暫停或減少的狀況,壽險公司呼籲,除了可透過一些小撇步調整保費繳交方式應急,包括壽險、醫療險、意外險等3類保險,最好不能少也不要輕易想要解約。

壽險業者表示,對於需負擔家計的族群來說,壽險為必保險種,可確保於不幸全殘、身故時持續提供家庭生活費用,如果投保保費較高的終身壽險,因為經濟窘迫暫繳不出保費,能考慮先透過保費較便宜的定期壽險應急。

且因暫停繳費停效的終身壽險,則也建議把握於經濟狀況好轉後,在保單停效後的2年內辦理「復效申請」。

至於若購買投資型保單的壽險保障,只要保單中有足額的保單帳戶價值,停扣保費仍能暫時維持壽險保障,僅需要隨時留意保單帳戶價值的額度變化,避免因扣款額度不足造成保單停效。

另外,收入中斷者也沒本錢生病,一旦健康亮起紅燈,龐大醫療費恐會造成家中的經濟負擔,所以無論如何,醫療險的保障同樣要維持。

壽險業者指出,沒繳交保費造成醫療險停效,之後若發生保險事故就無法獲得保險公司理賠,且醫療險一般都設有等待期,保戶在此期間發生疾病,保險公司是不提供保障的,若是保單停效又復效,還得面臨等待期重新起算,等於是讓保障面臨空窗期。

而意外險方面,由於是以職業等級來計算費率,職業等級越高保費也越高,如果職業等級在二級以上的民眾面臨失業,可向保險公司申請調整職業等級,避免多繳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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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3大事 公會本周敲定

作者: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6日 上午5:50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馬年開工第一天,壽險公會理事長許舒博表示,本周內要先敲定三大事,即類定存保單定義、重大傷病定義是否可直接採用健保局重大傷病卡認定,和電話行銷的高額保單投保風險,預計7日前要擬聚出各公司的初步共識。

金管會確定今年會強力管理類定存保單,但幾家壽險公司農曆年前向金管會主委曾銘宗爭取,不要進一步擴及躉繳或3年繳費、但存續期間超過6年到10年的保單,同時投資型保單也應排除在外。

因此,壽險公會本周希望能明確界定什麼叫類定存保單,接著再由保險局訂出類定存保單的管理指標。

第二是有三家壽險公司打算推出新款重大傷病險保單,其理賠標準直接比照健保的重大傷病卡發放標準,但送審時都被保險局認為風險及損失率控管上有疑慮,要求壽險公司討論出更明確的理賠定義以及控管風險的方式。

目前各壽險公司的重大傷病險主要七項,如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腦中風、慢性腎衰竭、癌症、癱瘓、重大器官移植等,另外會搭配特定疾病如阿茲海默症、帕金森氏症等,但若是健保的重大傷病卡則範圍更大,保險局認為健保理賠項目或認定標準會不斷檢討、調整。

但壽險公司推出的重大傷病險是長年期保單,若未來健保給付項目變更,可能會出現理賠爭議或是損失率難以控管的情況。

另外,也有業者擔心,由於現有重大傷病或特定疾病保單的理賠認定,與健保重大傷病的認定可能有些不同,萬一有些保單採健保認定方式理賠、有些不理賠,也可能產生爭議,因此希望能討論出可行的方式,再交給保險局考慮是否放行此種保單。

壽險公會的立場則是希望在可控管風險的前提下,替壽險公司爭取更大的發展空間。

第三是電話行銷的部分,保險局認為有些主動打電話要投保或高額保單的風險必須控管,要求確認保戶親簽等,這部分可能會造成電話行銷的人力成本大幅增加,因此壽險公會也希望本周能確定出業者及保險局都可接受的風控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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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公會許舒博連任 提5大訴求 爭取登陸鬆綁

作者: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 鉅亨網 – 2013年8月30日 下午6:51

壽險公會今(30)日將舉行理事長選舉,由現任理事長許舒博連任成功。許舒博表示,壽險公會將在9月3日(下周二)與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會面,提出投資公共建設改為事後核備等5大訴求;同時爭取登陸投資鬆綁。

壽險公會下周二將提出的五大訴求包括:簡化保險資金投資公共建設BOT案的審核程序、放寬「保險業進行不動產與公共建設涉及都市更新」得擔任都市更新實施者、釐清「長期照護機構」是否屬於保險業、暫緩實施「未成年子女投保、理賠等,應由父母共同行使相關權利」雙法案、暫緩實施「大額壽險保戶須親訪認證」簽章樣式案。

簡化保險資金投資公共建設BOT案的審核程序方面,業者希望,可已從事前審查,改成事後核備,以免文書準備繁雜,且有商業機密外洩問題。

長期照護方面,保險業投資長期照護機構,目前因為不同規定而有不同比率限制,例如,適用「一般股權投資」、「公共與社會福利事業投資」及「保險相關事業投資」,各為10%、35%與100%,業者盼金管會明定,長期照護機構屬「保險相關事業」,可100%投資。

除了5大訴求,也有業者提出,保險業進行國外投資,包括對大陸地區投資,目前只開放「保險事業」,亦即壽險公司與產險公司,項目非常有限。但是,目前保險法146條規定的「保險相關事業」,包括「信託、信用卡、融資性租賃、證券、期貨、投信、投顧」等,希望登陸能鬆綁開放至「保險相關事業」,不但可深化兩岸交流,也有利壽險業去化資金。此一提案,也將透過壽險公會向金管會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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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未詳填遭解約 判契約存在

作者: 【中央社台北二十六日電】 | 台灣新生報 – 2014年1月27日 上午12:00

保險業務員未在要保書註明朱女曾出車禍,導致朱女事後受傷申請理賠時,遭保險公司以她未盡告知義務解約;法院判契約存在。

根據台灣高等法院的判決書指出,朱姓女子主張,她於民國一○○年十一月出車禍,住院治療,隔月投保時,在要保書上「最近二個月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治療、診療或用藥?」等選項勾選「否」。

朱女說,她在一○一年意外受傷,申請理賠時,保險公司竟以她投保時未告知先前曾因車禍住院治療而解除保險契約,她因此請求法院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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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保險 規畫大不同

作者: 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1月26日 上午5:50

工商時報【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不同星座購買保險雖有不同偏好,但壽險業者提醒,其實規畫保險最簡單的方式,可從男、女性別來考量,因為無論是生理、心理、思考、行為模式,都有明顯差異,可依照生涯發展的需求重點,妥善列出壽險、意外險、醫療險、失能險、重大疾病險、癌症險等6大險種的優先順序和比重。

保險需求的「男女大不同」,從罹病頻率及意外發生率就可看出端倪,像勞保局公布,去年男性勞工遺屬請領勞保死亡給付人數為女性的2.39倍,而男性請領職業災害給付的人數也是女性的3.6倍,顯示職場男性的死亡與失能風險較女性高出許多。

依家庭角色規畫

錠嵂保險經紀人表示,傳統上男性為家庭經濟的支柱,所以得較著重於意外險、壽險及失能險的規畫,才能讓風險發生時,不至讓家庭經濟崩落。

至於女性因為會面臨懷孕生子的醫療行為,呼籲必須注重醫療險、婦女險。同時,也應該在儲蓄保本、預備教育基金的保險上,多方涉獵。

考量階段性需求

不過,人生的不同階段,險種投保順序也會有所不同,像剛進入社會的男女新鮮人,主要以意外、醫療和失能等三大險種為基礎;邁入組織家庭的階段時,則是要把是否有房貸負擔,做為保障額度檢視的首要考量。

另外,市面上一些保險公司提供的「增加保險金額」功能,能在結婚、生子等不同階段,按原投保年齡與費率調高保額,民眾也可善用既有的保單增加保障,補強醫療和防癌的功能。

錠嵂保險經紀人認為,無論是男性或女性,在選擇保險商品時,還是必須從風險控管、資產負債表兩大方向著手,尤其是男性的風險意識,普遍不及女性,對於保障險種規畫的優先順序,更要仔細盤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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